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恩义同志辞去湖滨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3-04    

  (2021年3月2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经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接受张恩义同志辞去湖滨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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