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
决 定
(2023年2月9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经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在区直四选区、区直六选区、区直七选区、区直十一选区、交口乡三选区、前进街道五选区、涧河街道七选区等7个选区补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名。
来源:“走进湖滨”微信公众号
湖滨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
决 定
(2023年2月9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经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在区直四选区、区直六选区、区直七选区、区直十一选区、交口乡三选区、前进街道五选区、涧河街道七选区等7个选区补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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