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1-03    

  1月2日,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新红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冠松、亢晓、高苏星、徐兴锋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李红梅,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煜,区纪委监委、各乡(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等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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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集中学习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传达了湖滨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吕良涛、李万泉、郭建体辞去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关于补选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书面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对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湖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对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湖滨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吕大伟、侯亚新、周童、孙江涛为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会议强调,新的一年里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上来。要树牢守好思想底线、工作底线、廉洁底线,理清工作思路,完成目标任务,凝心聚力抓好工作落实。要集中精力做好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前期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赵颖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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