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4-01    

  3月29日,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新红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冠松、亢晓、高苏星、徐兴锋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建体,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煜,区纪委监委、各乡(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等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书(书面)、关于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湖滨区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湖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朱红波、张瑜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薛东飞等99名同志任职人民陪审员的议案》。

  会议强调,民生实事是党政放在“心尖尖”的要事,今年的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已选、计划已定,要严格按照建设计划,努力把“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自觉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更加务实、高效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让民生答卷更有温度。(赵颖 刘伟)

  来源:走近湖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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