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经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接受刘红柯辞去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向原选区选民公告。
辞 呈
区人大常委会:
因个人原因,现申请辞去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批准。
申请人:刘红柯
2025年7月25日
(2025年7月29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经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接受刘红柯辞去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向原选区选民公告。
辞 呈
区人大常委会:
因个人原因,现申请辞去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批准。
申请人:刘红柯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