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5-12-29    

  12月26日,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红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冠松、亢晓、高苏星、徐兴锋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陈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煜,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辉,各乡(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等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集中开展了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监委工作人员的履职评议和2025年度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现场公布了评议结果。

  会议指出,组织开展这两项履职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创新之举,同时也将是今后的常态化工作安排。评议工作各个环节衔接紧密、推进有序,集中评议准备充分、程序规范、结果客观,达到了预期效果,体现了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系统性与严肃性,也展现了“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政治意识与责任担当。

  会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和接受评议的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履职评议工作的认识,正确对待评议结果,以这次集中评议为契机,认真抓好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履职效能提升,努力展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认可。

  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也要不断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系统梳理和总结此次工作中的经验,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评议指标的科学性、强化评议意见的实效性、增强依法监督的广度与深度等方面,进行持续地思考与改进,通过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提升人大评议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助推“一府一委两院”干部队伍建设。(程艺冉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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