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曹社路辞去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12-29    

  (2025年12月26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经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接受曹社路辞去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向原选区选民公告。



  辞 呈

  区人大常委会:

  因个人原因,现申请辞去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批准。

  申请人:曹社路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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