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关于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湖滨区关于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国内河北、黑龙江、北京、辽宁、吉林等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病例。特别是春节将至,返乡流、学生流、探亲流多流汇集,风险明显增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明显增大,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持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良好形势,保障您和家人、亲友的身体健康,现将近期接到咨询较多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所有返区来区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乡(街道)或村(社区)报备,如实说明所在地是否属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是否从事冷链食品等高风险行业,有无病例接触史,返回时间、路径以及目前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返区来区前自觉接受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管理,准备好旅途所需的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返程途中做好防护,返区来区人员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健康码和通行码,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管理,做好返回14天内健康监测。

  二、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返区来区计划的人员本人、亲属、工作单位或接待单位须提前48小时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备来区时间、来区原因、健康状况、交通方式、落脚地点、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情况等必要疫情防控信息和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等基本个人信息。谎报、漏报、瞒报入境人员旅行史、居住史、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拒不配合转运、诊疗、医学观察和集中隔离措施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三、国(境)外返区来区人员要严格执行“14+7+14”和“2次核酸+1次血清”检测制度。即:在入境机场结束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持“核酸+血清”阴性检测报告返峡后,要继续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结束前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然后再进行14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到达湖滨区人员要严格行“14+14”和“2+1”检测制度。即: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到达湖滨区人员持7日内“核酸和血清”阴性检测报告返峡后,要继续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结束前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然后再进行14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五、国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返峡来峡人员,请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市中心医院和黄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落实“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强定点诊治”防控工作原则,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边境地区工作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近入境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隔离点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本人、亲属及工作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通知和告知重点人员非必须不返乡,确需返乡必报备,防控措施严格落实。

  七、上述需执行报备制度的人员在确定所属管辖区域后,可拔打以下各乡(街道)联系电话进行报备、政策咨询、反映问题。

  湖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0398—8525170

  湖滨街道 0398—2821364

  前进街道 0398—2855853

  车站街道 0398—2953489

  涧河街道 0398—2822122

  大安街道 0398—2992039

  会兴街道 0398—2910621 2919096

  崖底街道 0398—2286000 2286010

  交 口 乡 0398—2923600 2923653

  高 庙 乡 0398—2963001

  磁 钟 乡 0398—2965003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齐心协力、携手抗疫,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共同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湖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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