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2-23    

  2月22日,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万泉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冠松、高苏星、徐兴锋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田家毅,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煜,区纪委监委,各乡(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等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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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区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生效的议案,《湖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举行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湖滨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拟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新增债务(券)情况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湖滨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湖滨区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认识到位,深刻理解代表票决制工作重大意义。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票决制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执行到位,严格贯彻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办法原则和要求。牢牢把握“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工作要点,大力实施一批让人民群众切实受益的实事项目。要保障到位,全面落实代表票决制工作主体责任。人大常委会要对票决制工作开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区政府要发挥好主体作用,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切实让人大代表、各界群众都能深刻认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意义。(吴洁)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2月22日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免 去:

  王红梅的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乔红森的湖滨区车站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 命:

  乔红森为湖滨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贾俊春为湖滨区车站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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